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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事考试工作流程



 

   一、公务员考录工作流程

  (一)制定招录计划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10月份下发下年度申报招录计划《通知》,我市于当年年底前上报招录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次年2月份召开全省考录工作部署会,审定招录计划,安排部署年度考录工作。

  (二)发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白银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由市考录办负责,按照管理权限审查的原则,市委组织部负责党群、法检系统的审查,市人社局负责政府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报名序号,并务必牢记,以便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分数,并进行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白银考区笔试地点设在白银区。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印章。笔试成绩可通过语音查分平台16887777查询,也可在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

  市考录办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项目服务证和职称证书等)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证明材料等,按照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组织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核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国务院确定的我市国家连片特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机关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时间、地点、所带证件、要求等事项,在白银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七)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司法机关警察职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进行。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内容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要随时关注白银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八)总成绩确定

    应试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总和)÷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

    体检工作必须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民警察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还要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者,经市考录办核准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考生放弃体检的,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录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本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和审批录用

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进行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并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试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

    (一)各县区和市属事业单位提出招聘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按照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空缺情况,提出招聘岗位的数量、名称等;

    2.招聘人员的数量、资格、条件、招聘方式等;

    3.填写《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

    4.本县区、本单位关于落实招聘工作的准备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主管部门审核招聘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核查事业单位的编制和岗位情况;

    2.审核招聘岗位所需人员的资格条件、招聘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3.审核《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

    4.需要审核的其他情况。

(三)审定、备案招聘计划。

市属事业单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报市编办审核编制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各县区的年度招聘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并填写《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备案表》。

(四)发布招聘公告。

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报经省编办、省人社厅批准后,在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白银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时间及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 报名与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资格审查中,按照招聘公告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

(六)考试、考核。

根据不同岗位的条件要求,可采用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紧缺专业人才、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免费师范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符合市上有关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采取考核的方式招聘。

(七)公布成绩。

在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人社局网站公布。

(八)体检。

体检标准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工作要进行实地考察,到考察对象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或曾经工作、学习过的单位(学校),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十)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招聘人员。

(十一)公示拟招聘人员。

在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白银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二)批准拟招聘人员。

(十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流程

    (一)指标分配和发布通告

  1.指标分配。“三支一扶”选拔指标由省人社厅分解下达,我市根据报名人数向县(区)分解指标。

  2.发布通告。省、市人社部门分别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选拔方案等有关信息。

  (二)组织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由市、县(区)考务办公室统一组织。

    2.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服务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考务部门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3.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和《甘肃省****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资格审核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考生原则上只限报考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省。

    4.《准考证》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区)人社部门发给考生。

    (三)考试

    1.考试组织。

    由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2.考试内容及范围

    招录选拔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四)审核录取及安置上岗

  1.初选、体检

    各县(区)按照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各县(区)可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市人社局统一向省上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省考务办审核后一并录取。其中超出指标的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市或县(区)财政负担。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由各县区人社局组织体检。

    2.审批、录用

对县(区)上报的“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经市人社局复核并报省上审核后,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发文录取。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县区及省属单位工勤人员资格报名和初审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负责审核,市直各单位由市人社局、省属有关单位负责审核。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缴纳考核培训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工勤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明确出具考核意见,同时提供报名者工资档案、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片3张(2张贴审批表上,1张贴身份证复印件上)、低一级资格证书,其中按本科学历或获奖证书报考技师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及学籍档案或符合条件的获奖证书及文件,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考核及培训

    考核内容及培训主要包括理论考核(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其中:初、中、高级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技师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考核时间在领取准考证时另行通知。

  (三)合格人员确定

  考核结束后,按照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各占50%的比例,确定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工种、分等级确定合格人员。高级工按照参加考核人数的70%确定合格人员;技师按照参加考核人数的40%确定合格人员。

  (四)资格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作无效处理,已按合格比例核定的合格人员不再递补。

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流程

(一)报名

  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zg.cpta.com.cn),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2.填报信息。考生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如实、正确填报报名信息。

  3.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或者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

  4.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注册名登录网站(http://zg.cpta.com.cn),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11月份在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每年的11月份的第一个周末考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和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考试等级设初级、中级2个级别,专业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    

(三)合格标准及证书办理

  1.合格标准

  按照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分国家合格标准和省内有效资格合格标准。

  2.证书办理

  (1)对达到合格标准者,人社职改部门通知本人,并按市职改办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资格证书。资格取得时间自考试之日算起。

    2)人社职改部门要对办证人员的考试资格严格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其考试成绩一律按无效处理。